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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
从法律上来说,宅基地闲置或者房屋倒塌超过两年没有重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重新进行分配。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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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农村房子自然坍塌是没有赔偿的。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村集体成员可以申请拥有一户宅基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房屋。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施行自建自管政策,由户主自行承担房屋的安全管理、及时维修以及损坏风险。 所以若是因为年久失修自然坍塌,属于房主管理不当,不能要求其他人做出赔偿。当时如果坍塌原因是其他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房主就有权要求第三方就坍塌导致的损失作出赔偿。如在房屋维护过程中,施工方施工过错导致房屋坍塌的情况;发生其他人为事故导致房屋坍塌的情况都可以要求赔偿。 在索赔的时候可以主张房屋重建费用,因为房屋坍塌导致的家中财产损坏赔偿,外出居住的租房费用,诉讼过程中的鉴定费用、立案费等诉讼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它相关条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即只有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才可以依法取得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且宅基地的分配制度实行一户一宅制。同时,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当宅基地上所建房屋被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一并被转让,如果允许农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的扩大化,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资格的人反而成为了宅基地的直接使用者,这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显然是矛盾的。该法第63条明也文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该禁止性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做了严格的限制,这样看来,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在集体,使用权仅限于村民,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实质上是使用土地进行了非农建设,该种行为被法律所禁止,转让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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