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撤销之诉、损害赔偿之诉和查阅权请求之诉。 1、决议无效之诉 决议无效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
股东权益发生纠纷的起诉:《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权益发生纠纷的起诉:《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与股东有关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行使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诉诸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通过诉讼手段行使知情权时,首先要满足公司法的要求,即股东首先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如果公司根据股东查阅账簿的行为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可以自股东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书面回复股东,并说明拒绝查阅的理由。股东认为公司拒绝查阅的理由不合理,有不当之处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提供查阅。因此,在股东知情权纠纷中,主要需要以下证据:1。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证据。提供初步证据作为起诉材料,证明持股期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2、股东应提供已向公司提交会计账簿要求并说明目的的书面申请的证明,公司自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8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