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葬改革区内死亡公民的遗体,应当埋入公墓,或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荒山、瘠土内埋葬,也可平地深埋、不留坟头。...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三倍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依照国家对国有土地租赁的有关规定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工作,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与本行业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土地承包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土地承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二)指导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三)监督土地承包合同的履行;(四)依法查处违反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五)培训土地承包管理人员;(六)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除履行前款所规定的职责外,并负责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档案管理和纠纷调解。
因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由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负责恢复,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无法恢复的,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垦与其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且按照规定拨付耕地开垦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5人已浏览
489人已浏览
2,231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