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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征地要有省级人民政府或是国务院批准征地的文件。法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征地公告。 房屋拆迁是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
1、没有强制法律规定拆迁必须公告;2、拆迁办可以委托拆迁地区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价格意见;3、如果不是国家或者为了城镇公共利益的拆迁,纯商业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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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评估报告书会过期失效的,国家规定拆迁评估报告书有时间限制,有效时间就是一年,因为超过一年的话,房子的市场价格很有可能就会再次发生变动,而且,正常情况下,政府部门也不会在评估报告书出来,一年之内都没有任何的行动的。
1、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后,应将每套拆迁房屋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出具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评估结果公示后,拆迁当事人认为评估机构适用的法规政策不当或者评估报告认定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并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在公示时间内书面向原评估机构提出申请复核。 2、原评估机构应在收到复核申请后10日内作出变更或不变更原评估结果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复核结果。拆迁当事人对经复核的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裁决部门受理裁决申请后,可提请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作为裁决依据,裁决部门自受理裁决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是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作出的、具有证据性质的结论。必须明确,在拆迁补偿中只是作为参考,补偿可以通过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裁决。协商完全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可以以评估报告为基础,是否依据评估报告完全由拆迁当事人自行决定。因此,可以看出,评估报告是拆迁补偿协商的参考。当协商不成时,经拆迁当事人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可以作出裁决,但是,要明确,评估报告在裁决中仅为证据,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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