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或者出租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营运标志牌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有违法所得的,没...
道路运输经营者发生较大以上行车安全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该事故车辆营运证和该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并责令该经营者进行整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一)客运站经营者未公平、合理地安排发车时间的;(二)客运站经营者未按月结算票款的;(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送修车辆的;(四)旅游客运经营者和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携带包车合同的;(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如实填写培训记录的;(六)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和有关情况的。
道路运输经营者发生较大以上行车安全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该事故车辆营运证和该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并责令该经营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增运力;事故车辆为客运车辆的,还应当吊销其班线客运经营许可。营运驾驶员因发生较大行车安全事故被依法吊销从业资格证的,自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从业资格证;因发生重大以上行车安全事故被依法吊销从业资格证的,终生不得重新申请从业资格证。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对政府公示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查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0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1,139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