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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规定: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
四、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下列条件确定:(一)最高贷款额度按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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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6]14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吉建金管[2016]1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解决和改善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宽贷款条件,缩短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二、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三、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二手房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四、继续执行省内异地购房贷款政策。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它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五、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市公积金中心在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六、本通知未提及的原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继续执行。
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 公积金缴存一年(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之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是这样的: 1、个人最高可贷到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到50万,夫妻双贷最高60万,其中一方有补充公积金的可以贷到70万; 2、公积金卡内余额的15倍(购买二手房),如果购买新房的话,是卡内余额的20倍; 3、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公积金月缴存额度/2】*40%-其他月还款}*贷款年限。 以上三个条件,银行会根据最低值给贷款。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将原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九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九个月以上(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调整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六个月以上(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其他贷款条件不变。二、取消借款人承担的保险(担保)费用,相关费用由中心承担。三、延长贷款期限五年,即贷款期限与主借款人年龄之和,男职工由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65周岁,女职工由不超过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其他贷款年限的限制条件不变。四、取消实际可享受的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用于转账偿还贷款挂钩的规定,调整为实际可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含贷款申请前六个月内非汇缴金额)。其他贷款额度的限制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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