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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时,约定承租年限时,超过过二十年的部分为无效约定。但是如果续签...
房屋租赁合同年限的问题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签的租赁期限同样不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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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5.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期限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最长的租赁期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超出部分无效,而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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