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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具有独特和...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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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以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其义务群的构成均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无论是否合同成立或存在,只要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且符合法律的规定要件,就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是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与有效为前提,义务群由合同约定产生。 2、责任确定的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以当事人过错为前提,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以当事人履行不适应,不强调主观过错,实行严格责任。 3、责任形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只有一种,即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的形式较多样性,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等。 4、赔偿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中,权利人所请求的赔偿利益的损失,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期待利益的损害。
缔约过失责任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财产权益,因此其责任承担方式就是损害赔偿,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和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从责任承担方式我们也可以看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不同之处。违约责任的确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履行权益,因而其责任承担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给付定金、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的设定是为了保护社会成员的财产和人身利益,责任的承担方式较广,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等。信赖利害的损害应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一般来说,直接损害包括: (1)缔约费用,如邮电费用、赴缔约地察看标的物所支出的费用; (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准备为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所支出的费用; (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丧失的利息; (4)因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而增加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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