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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
如果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反悔;没有送达的,可以反悔。 如果是私了,协议不存在欺诈、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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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赔偿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 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单位经济性裁员,工伤员工也在裁员名单中,那么员工在医疗期结束之后依然会被裁员。单位在员工工伤期间是不得降低员工的待遇的,应该按照原工资要求单位补齐。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工资,在员工可以上班后继续工作。如果单位裁员该员工的话,那么要求单位支付裁员的经济补偿,并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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