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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
有土地证的拆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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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村里的土地拆迁补偿款按年补偿,也可以一次性补偿。
拆迁不一定会要土地证,因为房屋所落土地的权属有很多种情况,如果能办出房产证就证明该处房屋及土地能够转让,如果在拆迁中发现土地不能转让,那就是房地局等房屋管理部门没有按程序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5但有土地证和无土地证在拆迁房屋补偿价格肯定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只看房产证,但有的必须双证齐全。建议能办理就去办理,直接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如国土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房地局等部门询问。
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4、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5、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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