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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楼上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
责任很明确,都是三楼的错。 虽然三楼是此事的直接侵权人,但其实他也是被侵权人。 如果这停送水的部门(估计是自来水公司)未事先通知而随意的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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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本案的关键在于弄清漏水点,否则,本案很难处理。 但是,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又是十多年的楼房了,如果不是因为你家的水管漏水,那么楼下的损失和你家的损失均应当由实际漏水的住户或者其他情况进行处理。 2、找到漏水点后,看谁是真正的侵权人,如果是别人家,作为您也是受害者,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主水管漏水,那么这种情况就必须看是否是当初修建房屋的开发商的缘故,还是由于水管的质量问题,当然这种情况需要进行鉴定,看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是水管的质量问题,那么你们作为受害人都应当由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商进行赔偿,但是,这也较为麻烦,因为当初开发商使用的是哪一家的产品,当时的进料材料和发票等是否还在,最后来确定到底由谁来承担责任。 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那么是开发商在安装时的问题还是存在安装人员的问题,这也需要开发商进行处理,并且水管在安装好以后的责任应当怎样处理,也就是说开发商安装好水管,并且以整体房屋进行交付,交付后的质量保证是多长时间,过了质量保证的时间的责任又应当由谁来承担,这均是当初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乃至与你们购房户的合同中的约定是怎样约定的,那么最后承担责任的方式由谁承担的问题。 3、物业公司作为你们小区的管理部门和各方面的协调部门,角色很重要,并且开发商与物业部门交接的时候的合同或者协议在房屋及其他方面出现问题的时候,由谁负责维修和承担责任,因此,物业部门的责任应当有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来约定,如果单纯的是由于你们谁家的水管破裂或者使用不当导致的漏水,那么就应当由谁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物业部门就只是作为一个协调双方或者多方权益的组织。 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交接时的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出现相应的情况应当由物业部门承担维修、维护和赔偿责任等问题,那么物业部门就应当对你们受害人的各方面的损失赔偿。 4、你所说的情况应当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在法律上来说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 目前应当尽快趁着还没有太冷尽快查明原因,然后与侵权人协商为妥,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到法院维权,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而且现目前的情况,找到相应的设计图纸找出什么地方有水管,以及水管的走向,这样才能够有的放矢,减少损失,而不必要将房屋有可能走水管的地方全部挖开,因此,现目前的情况必须要尽快找到设计图纸,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维护你们的权益,而不会将损失扩大,因为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来说,到时候自行扩大的损失不赔,所以建议你们与物业部门先积极找到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应当在住建部门(以前的城建部门)有备案,建议你们积极处理。
可以找楼上协商解决的,协商不行的找物业,物业不管理的,建议先收集相关漏水证据,请相关部门评估漏水造成的损失,然后上诉法院要求楼上住户和物业赔偿相关损失。本律师经办案件的某些当事人为了节省少量的律师费,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自己凭经验或者在非律师亲戚朋友指导下操作个案,无意识地支出了不必要的额外开销;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不知获赔数额,无意识地做出了较大获赔数额的让步,使自己应得的利益受到可能的损害。
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法律依据是《》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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