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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要更改户口簿信息的,需要亲自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时候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去办理,符合条件的,派出所会将申请人的户口本进行更改...
1想迁出,程序是:要先得到你准备迁入地的派出所给的准予迁入证明,凭迁入证明到你男友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迁出证明,然后凭迁出证明、在有效期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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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分户: 1、如:当事人已经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有单独的房屋产权登记证(门牌号)、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证明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上述资料,事先咨询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的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答复为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离婚后办理户口准迁证需要的证件如以下几点: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6、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7、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根据其情况可直接去当地派出所咨询下。
1、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年满60周岁,且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并且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岳父的户口可以投靠当事人的配偶(其户口应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把户口迁入到当地落户;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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