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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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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如下: 1、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准迁证。 2、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办理迁入手续。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首先得到现户口所在地取得《户藉证明》; 然后向回迁地派出所提供离婚证以及《回迁申请书》; 得到派出所或是公安局出具的相关资料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下户口; 最后到回迁地把户口上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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