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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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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拟定设立方案; 2、对拟出资的资产进行评估或审计; 3、签订发起人协议书; 4、制定公司章程; 5、缴纳出资、获取验资报告; 7、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8、办理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申请设立登记。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拟定设立方案; 2、对拟出资的资产进行评估或审计; 3、签订发起人协议书; 4、制定公司章程; 5、缴纳出资、获取验资报告; 7、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8、办理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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