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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南宁市职工因工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
全国统一60万多元。建议先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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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员工本人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按职工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标准为30-每天50元。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是根据实际花费金额来计算的,并没有一个额度限制。而其他商业保险根据协议规定进行报销。工伤保险报销一半比例在95%以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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