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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一,劳动者单方面终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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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因公负伤而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第四,女职工在孕期和产期哺乳。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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