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离婚登记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夫妻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由夫妻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关系、子女的情况材料;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