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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 利用合同进行欺诈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签订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发货、付款、缴纳保证金等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1、俏货引诱。 2、鱼食诱饵。 3、移花接木。 4、假冒身份。 5、设置圈套。 6、设托骗卖。 7、传真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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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证券欺诈客户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的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 参照《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已失效)将欺诈客户行为分为10类: 1、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混合操作; 2、证券经营机构违背被代理人的指令为其买卖证券; 3、证券经营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处理证券买卖委托; 4、证券经营机构不在规定时间内向被代理人提供证券买卖书面确认书; 5、证券登记、清算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本机构业务规则办理清算、交割、过户、登记手续等; 6、证券登记清算机构擅自将顾客委托保管的证券用作抵押; 7、证券经营机构以多获佣金为目的,诱导顾客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或在客户的账户上翻炒证券; 8、发行人或者发行人代理人将证券出售给投资者时未向其提供招募说明书; 9、证券经营机构保证客户的交易收益或允诺赔偿客户投资损失; 1 0、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定金。 2、货物引诱。欺诈方利用买房者急于买房的心理谎称能提供房子,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 3、盗用、假冒名义。欺诈者可以假冒房主、房主的代理人或房屋中介等。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件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冒充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与他人订立购房合同。
通俗来说,合同欺诈就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故意采用欺骗的方法,如故意陈述虚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等,使对方当事人陷于认识上的错误,从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识而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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