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拘留以日为计算单位,期间开始之日不在期间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天为止。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7天,最长不...
刑事拘留怎么计算这个我国刑事诉讼法有规定的。以拘留证上的日期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起始日期。这个日期是判决计算折抵刑期的根据。实践中有个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拘留时间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次日起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是期限届满之日,不得超期,国家严格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限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期满日期,但是,、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到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而延长。例如,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8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8月4日,这是一般情况。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刑事拘留的时间,那么可以延长到4日,那么期限届满日期为8月8日。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更长的时间,延长到30日,也就说,从8月4日延长27日,那么期限届满日期为8月31日。以上是公安机关认为应当逮捕必须提请批准的法律期限,而批捕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如果加上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期限,那么,一般情况下,拘留为10日;特殊情况下,最长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以日为计算单位,期间开始之日不在期间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 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天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延长刑事拘留4天的,期限 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刑事拘留延长到30天(即从4月4日延长到27日),由于4月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中的“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是指,1、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 文件、当事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邮寄诉讼文件和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诉讼文件所占用的时间;2、公安司法机关从异地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在讯问、通知等期间应扣除路上的时间。此外,从立法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过程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 在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包括押解路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一)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检察院审查批准。(2)延长一至四天。也就是说,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交审查批准逮捕时间,在原有三天的基础上延长一至四天。三、三十天。也就是说,对于逃跑、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868人已浏览
71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