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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以下规定就是合法的。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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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的规定,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产假限定如下: 1、《广东省工人生育保险限定》第十六条工人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限定计量: (一)女工人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孩子不到4个月小产的,15天;怀孩子满4个月小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量假期。不符合前款限定的假期期间,包括工人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限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限定发放薪水,工人不享受生育津贴。 2、《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限定生育娃儿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限定假期内照发薪水,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工人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限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应该向当地劳动局反映。 《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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