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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如下: 1、租住东莞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 2、租房者可申请积分入学; 3、向租赁...
个人身份证: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户口本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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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公积金提取通用条件2016年东莞住房公积金当然可以提取;(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退休的,但是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7)重大疾病治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东莞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四、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五、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七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八、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一个月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四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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