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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借贷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于他方,他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同等...
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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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借款合同按照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和以非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即民间借款合同和信贷合同。(一)民间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个人之间,出借人将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货币资金借给借款人,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货币资金和利息的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在借贷形式上,有书面的,也有口头的,借贷利息,有无息、低息,也有高息借贷。国家对民间借款的管理:一是当事人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不得利用民间借款合同的形式非法经营或者变相经营金融业务,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二)信贷合同信贷合同是指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将货币资金出借给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使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资金和利息的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出不同的划分。二、信贷合同的分类有哪些(一)按照贷款资金来源,金融机构的贷款可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二)按照货币的种类可划分为人民币借款合同和外币借款合同人民币借款合同,按合同内容、资金来源及贷款用途又可分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信托资金借款合同、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等。外币借款合同,按合同内容、资金来源及贷款用途又可分为:现汇借款合同、买方信贷合同和特种外汇借款合同。(三)按照借款用途可划分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按具体贷款项目不同划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可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合同、技术改造借款合同、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可分为周转资金借款合同、卖方借款合同、专用资金借款合同、土地开发借款合同等。(四)按照借款合同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合同和担保借款合同信用贷款是指没有担保的,凭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是指提供担保的贷款,具体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三、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一)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二)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三)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四)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五)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六)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七)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八)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九)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十)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债权人依据借条起诉债务人还款的纠纷,对借条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应视情况区别处理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借据是否真实有效,在该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的能力,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又没有其他证据的,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而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还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一般而言,合同的支付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一次性支付。这种支付方式简单明了,外力影响因素少,手续相对简单。比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时间一次性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即合同适合经济能力较好的买受人,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二是分期付款。多用于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高的产品交易。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第三,其他方法。实际销售工作主要包括银行抵押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抵押贷款是指购房者为支付购房款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支付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支付方式。第四,特殊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其他债务抵消和易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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