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4级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享有的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
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伤残待遇是指职工发生工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的一种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企业职工,为补偿其受伤所造成的工资收入损失,按工资的一定比列一次性发放的补助金。 2、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3、生活护理费。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到十级的工伤职工自愿本人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十级伤残待遇:第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第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