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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六项专项扣除,是指个人工资所得、劳务所得将可以在原有扣除基础上另行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老人等费用后再缴纳...
2019年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3500元提升到了5000元,这意味着月工资在5000元以下的人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根据新个税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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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教育有3岁以上的儿童,在正式教育范围内每个儿童每月可提高1000元,一年内不变。 2、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每人每月400元,主要提高人是孩子和父母。 3、大病医疗,受益人是纳税人及其儿童、配偶,目前缴费金额有上限制。 4、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只能纳税人第一次贷款要求房屋利息支出。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等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其他地方扣除按人口计算。 6、赡养老人,对父母60岁以上的扣除,每月扣除2000元,详细的扣除方法由个人决定。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在计算综合收入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特别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特别扣除等6项费用。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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