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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描述如果是属于末节缺失,那么是可以判定为十级伤残的,如果并非缺失,仅仅受损是无法判定出伤残等级的。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
如果是属于工伤事故中的伤情,一手除拇指以外,任意一指末节缺失是可以判定为十级伤残的。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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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构成10级伤残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如果是10级伤残,按照规定可以赔偿范围: 停工留薪、医疗费用、伙食补助、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一、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f)六级 1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g)七级 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你说的情况,可以评定为六级伤残。至少可以评定为七级。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h)八级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i)九级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j)十级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你说的情况,左手小指末节缺失、环指近节指间关节离断,宽松一点儿可以定八级伤残,严格来说只能定十级伤残,如果小指也是缺失二节,就一定是八级伤残了。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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