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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代表其整体利益的决议机构,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实际上就是其活动的内...
企业破产申请后,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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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①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②管理人、③债权人委员会、④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2、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拥有确认申报债权、通过债务重整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职权。
债权人有权申请公司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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