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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
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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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 1、生效的要约对于当事人而言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2、要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邀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一旦对方做出承诺,当事人即受到意思表示的约束;发出要约邀请的当事人,对于对方的意思表示,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例如: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包含合同主要条款的商业广告认为是要约。
1、依照法律区别 合同法第15条中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仅限于这几种,而且其中的商业广告同时又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何为符合要约规定,何为不符合要约规定仍不明确,等于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原来出发的位置,所以依法律不能全部解决问题。 2、合同的必要条款是否齐备是要约和要约邀请的重大区别 看合同的必要条款是否齐备是传统民法里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方法之一。虽然由于合同法大大减少了合同的必要条款,缩小了这一方法发挥作用的范围,但在某些时候仍能发挥一定作用。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全面。全面就要求必须具备合同的全部必要条款。例如,一份订单只有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没有数量,不可能成为要约。 3、依交易习惯,特别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 出租车开亮空车灯,行业惯例通常视为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因此乘客上车只需告诉司机目的地即可,无需另行协商。两个当事人在以往的交易中形成固定的交易习惯,则可能一方“需要300吨”的电报也可以构成要约。 4、看行为人是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还是以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目的 这是法律上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最主要方法。因为目的属于主观范畴,很难作为客观的认定标准,合同法专门规定了一项制度使行为人在行为时将其主观目的反映于外部,这就是第14条第2项要约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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