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为保证及时按量的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为保证及时按量的收回贷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三部门要求,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3、三部门要求各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等违规提供购房融资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4、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将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严格对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额度和资金流向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严禁资金挪用于购房。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后,应对哪些情况进行审查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应当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件受理条件进行审查:(一)起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应当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提起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中关于受理条件的规定。
一、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59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