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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不满1年,近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认定工伤的时限不是以人死为限制,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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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的规定,是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工作的时间要求,而不是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的时效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伤经过等。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4,必须要在合同时间范围内并且及时申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不满1年,近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认定工伤的时限不是以人死为限制,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30日,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1年、因此,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死亡一个月,但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不满1年的,近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希望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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