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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追究超期羁押的责任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
向当地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反映情况,因为检察院是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关,赋有监督公安机关的职责。也可按国家赔偿法追究公安机关的超期羁押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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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拘留的时间是不会超过37天的,在这37天内,侦查机关要起诉犯罪嫌疑人并终结案件,超过37天的就算是超期羁押。如果在37天后还没有被释放的话,就可以对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起诉。这时候要注意了,犯罪嫌疑人以前如果被拘留过,是不算在这37天内的,要按照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期限:能超37 1刑事拘留般超14能超37候能批准逮捕应解除强制措施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拘留候必须示拘留证拘留除碍侦查或者通知情形外应拘留原羁押处所二十四内通知拘留家属或者所单位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于拘留应拘留二十四内进行讯问发现应拘留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需要逮捕证据充足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条公安机关逮捕候必须示逮捕证逮捕除碍侦查或者通知情形外应逮捕原羁押处所二十四内通知逮捕家属或者所单位第七十二条民院、民检察院于各自决定逮捕公安机关于经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都必须逮捕二十四内进行讯问发现应逮捕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期限37律依据: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拘留认需要逮捕应拘留三内提请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间延至四于流窜作案、作案、结伙作案重嫌疑提请审查批准间延至三十民检察院应自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七内作批准逮捕或者批准逮捕决定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接通知立即释放并且执行情况及通知民检察院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依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如果有特殊的一些原因,拘留的时间也不能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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