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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二手房买卖是否需要双方夫妻到场?

2024-12-14
首先,需要明确具体情况:如果已经明确一人单独拥有,那么只需要产权证上的一位签字即可。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一般需要到场签字。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房屋买卖合同。 2. 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3. 如果房产为夫妻共有,夫妻双方都需要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和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4. 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还需要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5. 如果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受托的人需要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6. 在特殊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一方确实无法到场,可以授权委托配偶代理。此种情况下,需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并经过公证才可以。《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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