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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市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市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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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一般情况下,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提取的,不同地方的条件也是不同的,接下来了解一下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市提取条件: 1、在郑州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或组合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4、正式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出国(境)定居的; 9、调离郑州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10、非郑州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郑州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11、在郑州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流程是: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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