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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可以的,结婚必要条件是持双方户口本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另一方需提供户籍证明...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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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是可以的。如果在办理结婚时没有办法出具本,可以到公安部门或者有关管理机构去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此为您办理。那如果说您是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借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者加盖单位的印章的记载,您户籍情况的户口本的复印件,为您办理结婚登记。那如果说您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您的这个户口迁出地,或者说您另外一半的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您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用户籍证明是可以的。如果在办理结婚时没有办法出具户口本,可以到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去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此为您办理。如果是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借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为您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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