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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交院疗慢性病怎么办

2021-11-15
1、处理条件: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1。患有12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型肝炎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病、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办理程序:1、受理:2、费用审核:(1)12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2)协调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4万元以上,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三、办理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与疾病申报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及相关影像资料(如x光片、CT片、检验报告等)。四、等待报销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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