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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分别是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人力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
五证一体化由工商、质量监督、国税、地税、人力社会保险、统计等部门分别处理。各自发行证明书(照片)。五证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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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发文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2015年7月1日,浙江省率先实施五证合一,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五证合一是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五个部门发放不同的证照,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唯一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五证合一简化了审批程序,大大降低了创业门槛,激发了大众创业热情。
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三个证由市住建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必须具备“五证一书”,并在预售或销售现场公示:(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商品房预销售中的五证具体指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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