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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可以按照护理人员平均工资计算,营养费按照50元/天的标准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是没有营养费这一项赔偿的,但是其也没有禁止要求赔偿营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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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2.虽然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但如果工伤职工治疗医院出具了相关需要营养证明,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 3.如果单位给职工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会给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营养费报销的。
如果住院治疗,经住院部出具证明,证明这个人在住院期间需要有1人护理。那么在最后调解时就要算1个人的护理费,病人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也是要赔偿的.这些费用要以当地的生活水平为依据,国家也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当然还要根据事故责任来划定赔偿比例。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二是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三是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在对受害人伤残情况及回复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或者恢复身体机能的,才可酌情决定赔偿营养费用。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支付直到出院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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