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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新《破产法》中明确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允许债权人进行债的保全。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原则上无对外效力。但基于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当债...
保证人为债务人的金钱债务作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但保证人拒绝,要求债权人启动诉讼程序。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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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 (二)无担保债权人是和有担保债权人相对而言的。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二、什么是抵押权人、假扣押 (一)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的积极权能,是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其消极权能实质就是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赋予抵押权人各项“自卫”的权利,以恢复对抵押权的完满状态。 (二)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为金钱给付时,为防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给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假扣押。申请假扣押的债权人如未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起诉,债务人可申请撤销扣押,申请假扣押的债权人应提供担保,如因申请假扣押不当给债务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赔偿损失,如债务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法院可撤销假扣押。
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除危害国家利益的情况外,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是否向人民法院或者机关申请撤销合同。因此,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有权选择是继续履行还是撤销该合同。总之,选择权利是属于债权人的,如果债权人认为虽然订立合同时受到了欺诈,但是合同履行对自己更有利,那么就可以继续履行该合同;如果债权人认为撤销合同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在主合同与保证合同被撤销后,合同关系消灭,由于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双方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保证人与债务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 二、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三、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从直销企业保证金制度、房地产经纪行业保证金制度、民办高校保证金制度的实际效果来看?,建立公司保证金制度具有一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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