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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
的情形:(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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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停:(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由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诉讼时效期届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1、是否已中止或中断法定一年诉讼时效?适用时效中断。 2、那么是否巳过诉讼时效?增加诉讼请求亊项部份被驳回,原审继续。 3、应否通知申请人?不是必须的。 4、超过了审查期限如何处理?投诉。 审理期限如果出现因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管辖权异议,中止诉讼等情形,则审理时间还可以延长,且延长的时间没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 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超审限的问题是普遍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对很多老百姓来说,体验过一场官司后肯定会有更深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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