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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按劳动部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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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不行的话起诉老板下面是要收集的证据1、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2、依据两点:(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就是说转正后每月不止一千多喔。)(2)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首先要拒绝暴利,暴力不仅帮不了你,有时候反而会害了你!要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第二点就是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保留可以证明自己曾在此工作的物证:工作服、工资卡、工作证、考勤表或者让你的同事证明等一系列的证据。第三点录音,在你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犯到个人隐私、国家机密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偷偷录音。第四点到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程序简便,内容比较复杂的可以先提起,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到起诉。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委会让你出示能证明你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你就把第二点提到的证据或是其他能证明你在那里上班的证据都拿出来就行了。最后来说一说赔偿,根据《》的规定:用工单位自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应给而未给的,还可要求单位补给相应的赔偿。
遇到的确是件很棘手的事情,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助到您。 1、在解决拖欠工资过程中一定要留有证据,比如合同、拖欠工资证明,可以身所在地的工会部门请求帮助; 2、可以向本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帮助; 3、如果是建筑、房地产企业拖欠的,也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请求帮助,建设局都设有清欠办; 4、可以向当地提出上诉,这种方法可能比较慢; 5、可以向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信访或上访,人多时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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