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每人每月750元;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每人每月7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每人每...
厦门市2018-2019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 1、思明区、湖里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50元)。集美区、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厦门市2018-2019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1。思明区、湖里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比上一年增加50元)。集美区、海沧区每人每月600元(比上一年增加50元)。同安区、湘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比上一年增加70元)。2、厦门市兼职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每人每小时6元.8元(比上一年增加0元.3元)。集美区、海沧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为每人每小时6元.3元(比上一年增加0元.3元)。同安区、翔安区每人每小时5元.9元(比上一年增加0元.4元)元。
最低工资,厦门目前是900,最低工资的含义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 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 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既然单位批准了三天丧假,就该支付丧假期间的带薪工资。 有关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3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6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