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终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撤销: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劳动仲裁委的办事机构劳动仲裁院设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劳动监察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劳动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处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其他民事纠纷的机构。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支持某项裁决。劳动仲裁裁决可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认为适用法律错误、作出裁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伪造裁决所依据的证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用人单位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会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对于属于该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终局裁决案件,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而如果经法院审理,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就会裁定撤销: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经法院传票传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判决。所以,在用人单位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应积极到庭应诉,充分向法庭申述自己的观点和法律依据,以争取法院支持当事人的观点,驳回用从单位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1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