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
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一方享有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履行义务的一方享有的抗辩权。当预期回报有无法实现的危险时,就会产生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应当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的一方到其履行期后,就有权不履行合同,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提出请求后履行的一方履行合同的义务,那么,后履行的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其请求权。 (2)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适当履行。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而对已适当履行部分作相应的给付,未适当履行部分拒绝相应的给付。推荐阅读: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已到履行时间时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就有不履行债务的权利。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先使用房屋,后交付租金,若出租人不交付房屋,承租人有权拒付租金:
首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 (1)双方必须互相负债; (2)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两项债务必须有顺序; (3)首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目的。
这两者都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方式。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不按抗辩权,指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