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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拿一份标准版本,或者参考《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是搬到哪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里都会约定工作地点。工厂搬迁导致劳动者要到外地去工作的话,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有权利不接受这个变更,从而解除合同。 另外,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即使没有其他理由,提前30天通知即可解除合同。不需要工厂批准。 所以,如果他们不允许你办交接手续的话,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工作地点,有需要变更工作地点时,应当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决定变更劳动地点,之前合同中并未约定工作地点,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补充,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拒绝变更工作地点而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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