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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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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在广告中关于房屋的说明和承诺,均与现房无误差或误差不大,不能对购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产生重大影响的,那么购房者不能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如果只是一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那么这点误差就需要购房者有容忍的义务,要是一再纠结一点误差,那么开发商就可以不用退定金了。第二,如果开发商在广告中关于房屋的说明和承诺,均与现房存在显著误差,对购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那么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购房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的,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或双倍退还定金,甚至要求赔偿。
补充下,上面说的是一手房,误差3%内正常。可要求据实结算房价款。 具体到二手房房屋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面积计价。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据此,在按套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无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特别约定,仅约定了房屋面积,则,写在合同上的面积数据对房价仅具有参考作用,不能作为计价依据。除非你们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否则你不能要求退还面积差价款。新商品房买卖和二手房买卖中,对于面积误差的解决方式是不同的。 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屋按每平方米单价计算”的除外。所以要看是按套买的还是按面积买的。按面积的对方是违约行为。
如果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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