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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盗窃罪的罪名没有异议。 二、本案被告人具有以下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一)、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
如果行为人涉嫌触犯的罪名涉及到罚款刑期,可以通过整个诉讼程序认罪认罚,并且在法院判决之前积极缴纳罚款,从轻处罚的判决结果可以得到。刑事判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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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是主要适用于贪利型犯罪的附加刑,是刑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它适用的目的在于使犯罪分子贪利不成反而蚀财,从而有效震慑犯罪。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于应当并处罚金刑的犯罪,如被告人能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态度好,且判处的罚金数量较大,自由刑可适当从轻,或考虑宣告缓刑,这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因为罚金刑也是刑罚。”因此,如果你弟弟的认罪态度好,又积极先期缴纳罚金,法院在量刑时是会酌情从轻判处的。当然,为了避免“以钱赎刑”的弊端,法院会综合考虑自由刑与罚金刑的关系,不可能交了钱就无原则地减免自由刑。
罚金是一种刑罚,缴纳罚金是正常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不可以作为减刑的理由。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被告人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罚金,罚金也是刑罚中的一部分,只是有些被告人的经济条件比较差,在法院判处了罚金之后,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能力去缴纳罚金。 被告人无力缴纳罚金的,等到被告人有了收入后依然要缴纳,法院随时有权执行罚金,主要有:关押一定时间,促使罪犯早日缴纳罚金,或者由法院判决易科监禁,以及指令其参加不剥夺自由的劳动,以劳动收入偿还罚金。如果罪犯遭遇灾祸,经济状况发生剧烈变化,无力缴纳罚金,法院可酌情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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