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法院裁定破产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11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那么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有哪些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破产案件的案号撤销法院破产裁定书 破产案件的案号为“(××××)×破字第×号”。人民法院审理一个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前后,以及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之间相互转化程序前后,均应使用同一案号。 “(××××)×破字第×号”中的“(××××)”,应列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年份;“(××××)×破字第×号”中的“×”,应列明审理破产案件法院的简称;“(××××)×破字第×号”中的“×”,应列明该破产案件的案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