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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
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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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收养的孩子,在民政局办理了收养证,和原来的生物学父母在法律上脱离了关系。和养父母形成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关系。【2】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以父母婚姻和是否有抚养、赡养关系而存在的,没有表面行为的“脱离问题”。依你叙述的情况,如果爷爷已经去世,且在你父亲去世之后,你可以请求法院代位继承的方式要求分得财产,如果父亲在爷爷之后去世可以法院转继承取得财产,但别忽略姑、叔等份额。如果爷爷健在,那么请爷爷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母搬离该房屋。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从法律上断绝的。 断绝亲子关系只是个人行为,不受到法律保护。 你想与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可以和他协商。 但是这种协商形成的协议有可能违法,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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