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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产作抵押,如果是对方的个人财产,对方个人配合你到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手续即可,如果是对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对方夫妻双方共同配合你到房管...
如果只在欠条中载明房屋抵押,没有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无效的,抵押权不成立。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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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房产证抵押是没有作用的。房产证可以挂失重新领取,那样抵押的房产证就是废纸一张。必须对于抵押房产设置他项权,这样才可以抵押的实际意义。因此,以这种房产证抵押贷款写的欠条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如果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是无效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如果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是无效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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