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企业招录员工后,在正式用工之后又不积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以劳动合同保障劳动权益,那么企业的行为其实属于损害员工的利益。那么,企业不与员工...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不愿签订合同的企业不需要赔偿,但应及时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我们是长春百货大楼的员工,工龄都在20年以上,2005年5月,公司转制,有大部分员工因无岗位,领了买断工龄钱下岗了,我们留下的都是有能力的管理人员,公司和我们续签3年合同,没给2005年以前的买断工龄款。到2008年5月公司无故和我们终止劳动合同,人数200人,其中有好多是差1年就退休的员工,就给我们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们到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他们说给半个月的补偿金是对的,2008年以前的工龄都作废,因为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实施,我们在公司连续工龄都在20年以上,我们不同意公司的行为,想到法院起诉,请问您,我们能打赢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