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揽人致定作人人身损害需赔偿定作人: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交通费; 4、营养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很多当事人在处理雇佣关系或承揽关系中发生雇员或承揽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当事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很多当事人在处理雇佣关系或承揽关系中发生雇员或承揽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当事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由定作人给付报酬。对于承揽关系,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定作人如果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没有过失,则可以不承担责任,反之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因不同的身份关系,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和赔偿责任都有很大的区别,对当事人的利益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由定作人给付报酬。对于承揽关系,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定作人如果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没有过失,则可以不承担责任,反之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因不同的身份关系,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和赔偿责任都有很大的区别,对当事人的利益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很多当事人在处理雇佣关系或承揽关系中发生雇员或承揽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当事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由定作人给付报酬。对于承揽关系,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定作人如果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没有过失,则可以不承担责任,反之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因不同的身份关系,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和赔偿责任都有很大的区别,对当事人的利益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779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